中共中央政治局委员、外交部长王毅在7月2日至7日期间,先后访问了丹麦、瑞典、芬兰及挪威。在访问过程中,王毅外长与这四国的外交部长举行了会谈,并与丹麦国王腓特烈十世、瑞典首相克里斯特松、芬兰总统斯图布以及挪威首相斯特勒进行了友好会晤。此次访问取得了积极的共识与成果,具体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一、巩固伙伴关系定位
这四个北欧国家是中国最早承认并建交的欧洲国家之一,在中国的外交史上留下了许多“第一”。双方一致同意,将秉持初心,继往开来,进一步落实中国国家主席习近平与这四国领导人达成的共识。双方将密切高层往来,加强战略沟通,深化中国与丹麦的全面战略伙伴关系,建设健康、稳定、可持续的中瑞关系,推进中芬面向未来的新型合作伙伴关系,并探讨提升中挪伙伴关系定位,以促进中国与整个北欧地区的伙伴关系稳健发展。
双方还同意互相尊重并照顾彼此的核心利益和重大关切,妥善处理分歧。中瑞双方将建立副外长级政治磋商机制。这四个国家重申了对一个中国原则的坚定支持。
中方强调,中国与欧洲是伙伴而非对手,合作是双方关系的基本面和主基调。双方都支持中欧在各层级加强全方位对话。
二、深化互利经贸合作
经贸合作被视为双方关系的“压舱石”,深化合作是必然选择,而非可选项。双方认为,经贸合作应与时俱进,不断提质升级,坚持在开放发展中共享机遇,实现共赢。
双方均坚定支持自由贸易和经济全球化,反对单边主义和“脱钩断链”。中方重申,中国市场将持续向包括这四个国家在内的各国企业高水平开放,并希望四国能为中国企业提供公平、公正、非歧视的营商环境。
中国欢迎挪威担任2026年中国国际服务贸易交易会的主宾国,并欢迎芬兰担任2026年中国国际贸易投资洽谈会的主宾国。
双方积极评价了中欧成立贸易投资磋商机制等最新进展,支持中欧继续相向而行,共同寻求妥善解决经贸分歧的途径。中方重申,中国无意刻意追求贸易顺差,并希望欧盟保持开放,避免采取限制性立法措施,放宽对华高价值产品的出口限制,以促进中欧贸易实现向上平衡。
三、打造绿色创新典范
中国与这四个北欧国家在全球绿色转型方面均扮演着引领者、倡导者和实践者的角色,并且在创新能力方面位居世界前列。双方应通过绿色牵引创新、创新驱动绿色,发挥各自优势,相互促进,为国际合作树立典范。
双方同意进一步深化在低碳转型、循环经济、绿色航运、生物医药等领域的合作。双方高度关注人工智能的发展与治理,同意加强人工智能全球治理对话,共同探讨治理规则,并重视中国提出的以人为本、智能向善、普惠包容、协同共治的理念。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和丹麦王国政府绿色联合工作方案(2023-2026)》的实施已取得显著成效,双方同意探讨商谈新版或升级版方案,重点加强在科研创新、绿色航运、卫生医疗等领域的合作。
《推进中芬面向未来的新型合作伙伴关系的联合工作计划(2025-2029)》已顺利启动,双方将全面推进落实。双方将依托中芬合作联委会、中芬创新企业合作委员会等机制平台,持续深化在低碳发展、科技创新等领域的务实合作。
《中华人民共和国和挪威王国关于建立绿色转型对话的联合声明》的实施进展顺利,各部门对接有效,平台已搭建完成,下一阶段将聚焦于强化行动导向,以实现务实成果。
中国与瑞典将依托中瑞绿色转型投资工作组、科技合作联委会、科技创新政策对话等双边机制性安排,定期开展对话,积极推进绿色和创新领域的合作。
四、加强全球治理合作
双方就当前的国际形势以及联合国等多边事务进行了深入的意见交换,并同意就改革和完善全球治理加强对话。双方将在联合国、世界贸易组织、二十国集团等多边机制框架下密切协作,践行多边主义和自由贸易,维护《联合国宪章》精神,捍卫以世贸组织为核心的多边贸易体制。
双方就乌克兰危机、中东局势等国际和地区热点问题充分交换了看法,一致认为所有冲突都应通过对话谈判政治解决,各方都应为此发挥建设性作用。
今年是《巴黎协定》新十年的开端。双方均高度重视全球气候治理,重申加速落实《巴黎协定》的共识,并期待《联合国气候变化框架公约》第三十一次缔约方大会(COP31)能够发出维护多边主义、加速气候行动的积极信号。同时,双方将积极开展生态保护和生物多样性领域的国际合作。
五、增进人文友好交流
中国与这四个北欧国家之间有着源远流长的友好交往历史。在新形势下,双方将相向而行,加强交流,增进理解,消除误解。
四国赞赏中方对其公民实施的单方面免签政策。中方欢迎更多北欧民众来华参观访问,同时也希望北欧国家能为中国民众的往访提供更多便利。
中国与这四个国家均已开通直航航线。去年中挪恢复了直航,近期斯德哥尔摩至上海的航线也已复航。双方欢迎在此基础上开通更多直航航班,持续扩大和便利人员往来。
双方愿鼓励和拓展在教育、文化、旅游、语言、科研、智库、青年、地方等各领域、各层级的友好交流,为双方关系的发展提供持久而坚实的民意基础。